——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系列快评126
文|青的蜂
近日,湖北黄冈市浠水县的两名火神山医院建设者在网上“晒收条”,称回乡隔离被镇政府收取4200元隔离费。当地称,根据浠水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第24号通告,省外和省内回浠人员隔离费用全部自理,“收费无误”。
在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后,浠水县终于认识到错误,承认收费反映了当地执行疫情防控政策不严、作风不实,“我们深感自责和愧疚”。而且,还表示对负责隔离点工作的党委委员给予免职处理,并调查其他相关人员的责任。
仔细看回应,当地特意强调排查了全县其他参加武汉“两山”医院建设的返乡隔离人员,这也许会让人理解成,是“两山医院建设者”的身份促成了道歉。那些普通的回浠人员该不该收费、怎么收费,仍然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这正是很多地方遇到的困境。集中隔离往往固定在医院、酒店等政府指定场所,吃喝拉撒都需要有经费保障,这笔钱谁出?各地的做法有所不同。有的地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有的地方选择让公众自费,有的地方则是各出一半。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从实践上看,强制隔离是政府行政行为,要求个人买单肯定不合适,特别是对疫情防控作出贡献的相关人员。
于是问题的关键是,政府到底要提供多少帮助?考虑到这次疫情的特殊性,全额纳入财政预算是比较合理的。因为,收费不收费,公民的配合程度会有所不同,将公共事务产生的费用转到个人头上,不利于集中隔离的实施。
但是也有例外。此前,一些地方规定对不配合隔离人员进行强制隔离,可收取一定费用,就受到了公众的广泛赞同。因为,这里的收费体现出了惩罚性,符合公众期待。当然,制定这类措施也要列出法律依据,做到合法合理。
集中隔离费到底谁出?需要一个明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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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叮咚快评南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