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H股公司健康发展,安全高效地支持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经中国证监会批准,2019年12月31日,中国结算和深交所联合发布了《H股“全流通”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当日起施行。
《实施细则》是在《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等上位规则的框架下,规范H股“全流通”登记存管、交易结算业务的基础性规则,包括总则、跨境转登记、存管和持有明细维护、交易委托与指令传递、清算交收、名义持有人服务、风险管理、结算参与机构及结算银行管理和附则共9章51条。登记存管上,股份完成跨境转登记后,在境外以中国结算香港的名义记载于香港结算账户系统,在境内通过深市A股账户实现相关股份的承载和明细维护;交易结算上,投资者通过境内证券公司提交股份委托指令,最终在香港联交所实现股份流通。
需要说明的是,相关H股公司境内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功能(包括额度内供股和公开配售)因技术原因暂未开通,后续在技术系统等条件具备后将按程序推出。
在试点经验基础上稳步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有利于促进H股公司各类股东利益一致和公司治理完善,助力境内企业更好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获得发展,也有利于香港资本市场发展。下一步,深交所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会同中国结算对相关参与方进行指导,贯彻落实《实施细则》相关安排,切实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全面推开H股“全流通”改革顺利起步、稳健运行。
国泰君安证券(香港)分析师黄博表示,当前符合“全流通”条件的H股上市公司数量约150家,可供“全流通”股份市值约1.94万亿(港元),占H股总市值约32%,占香港市场总市值6.0%。
从概念上看,H股又名国企股,一般指香港上市的中资企业股票,其中香港主板上市的中资企业为254间,恒生中国企业指数(H股指数)中共有50只成分股。历史上,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中的内资股一般是上市前内地股东持有的股票,上市后这类股票无法在境外流通,只能在内地法人和QFII之间转让。所以一定程度造成部分H股流动性承压、大股东激励机制不够导致内外资股东利益不一致、以及估值被折价等弊病。2017年6月内地、香港两地监管机构提出重点推动H股“全流通”,2017年12月中国证监会提出开展H股上市公司“全流通”试点,试点企业为3家。2019年11月15日,在总结了经验后,全面推开“全流通”。也就是不再对公司规模、行业设置限制条件。部分不能流通的内资股份可跨境转登记至香港市场,转化为H股在香港上市交易,同时允许H股首发企业申请“全流通”。
港股A股从分化走向一致,在港上市中资股在修复过程中具备极强配置性价比。中信证券分析师杨灵修预计,2020年MSCIChina整体盈利增速14%,在港上市中资股增速为7.2%,相比2019年都将显著提升。从近期情况来看,“暴力事件”边际影响正在减弱,前三季度导致两市分化的因素整体缓解。金融板块在A/H两地上市股票重合度高,基本面一致,但年初至今A股明显跑赢港股;科技板块电子产业逻辑一致性较高,计算机和通信板块有所差别。消费板块龙头公司(除纺织服装板块外)集中于A股,A股整体表现远胜于H股。
那么,如何把握好投资机会呢?
把握“增长”和“修复”的良机。在2020年度展望中,把握“增长”和“重估”的良机。受宏观经济复苏预期影响较强的基建、地产等板块中,房地产和汽车板块分别受益于地产政策边际松动,以及汽车销售由负转正等预期,具备行业复苏逻辑;同时大量在港上市的内房龙头标的也具备配置价值;在港上市汽车整体估值水平较低,A+H两地上市公司中仍存在明显的折价;港股建材板块整体估值相比A股较低,有色金属、机械板块相关个股的AH溢价较大。在科技板块,港股和A股整体重合度较低,但两市科技板块大致遵从类似行业逻辑。从估值角度看,港股资讯科技板块估值仍处于10年均值以下,A+H两地上市公司长飞光纤AH溢价达到157%。
“市场渐入佳境,配置建议。”杨灵修表示,随着中美贸易谈判阶段性缓和,“暴力事件”边际影响减弱,叠加经济企稳的一致预期,市场将渐入佳境。建议超配三条主线:1)明显预期修复或基本面修复的房地产(及基建相关的建材、机械板块)、汽车板块;2)经济企稳下,在港中资股中有明显折价的分红品种;3)具备“新增长”的科技板块。以MSCIChina为行业基准,建议超配银行、可选消费、科技和互联网行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