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金融APP为第三方导流 客户遭遇“活力花”暴力催收

疫情之下,大家为生活奔忙,难免有一时疏忽的时候,但却招来不应有的麻烦。

近日,有消费者投诉称,在京东数科旗下的京东金融APP内,进入推荐的“活力花”消费分期平台借款,逾期还款时,遭遇暴力催收。同时,据调查了解,活力花还存在侵犯客户隐私的行为。

对此,京东方面只是对《商讯·公司金融》表示,与活力花曾有短暂合作。至于是否还在合作,以及终止时间,京东并未回复。

暴力催收


因资金周转困难,黄先生称,当时,选择从“当下流行”的消费分期平台上借贷。没想到的是,第一次从借贷平台上尝试借贷就遭遇到了暴力催收。

黄先生告诉《商讯·公司金融》,2019年5月14日,从京东金融APP内推荐的活力花消费分期平台上借贷了7000元人民币,并在活力花APP内签订分期消费借款服务协议。

消费分期服务协议上写道,黄先生借款7000元,还款分期数3期,借款期限为5月14日至8月14日,首次还款日为6月14日,每期还款数为2543.34元,到期后黄先生共需归还7630元。

《商讯·公司金融》注意到,协议中提到,提前还款手续费210元。

为什么提前还款还需要支付提前还款手续费?这意味着,若黄先生在6月14日前将借款全部还清,除了支付本金与一个月的利息以外还需另付210元的提前还款手续费,相当于黄先生支付了2个月的利息。若7月14日将借款全部还清,则相当于支付了3个月的利息。

不仅如此,协议中还提到,黄先生需支付服务费,每月服务费151.43元。服务费包含应付乙方之客户服务费、技术维护费,服务费在每期还款日与本息一并支付。协议中同时表明,黄先生的借款利息高达36%。

对于36%的借款利息和服务费收取是否合法?

北京天应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曹新川律师向《商讯·公司金融》表示,首先,本协议的签约主体为黄先生与平台方即活力花,协议约定的综合服务费是由借款人向平台方即乙方支付,而利率是借款人向出借方偿还,基于合同的相对性,利率和综合服务费分别付给不同的主体,因此不能把综合服务费和利率相加而得出超过年利率36%的的结论,即协议约定年利率36%并未超过法律规定。

但是,本协议约定的借款本金系平台方向第三方申请,即实际出借人系第三人而不是乙方,至于乙方与第三方之间是否存在恶意串通,通过设置服务费的方式来规避法律规定,单从本协议表面尚无法看出,如果双方实际操作中存在恶意串通的客观事实,则有可能构成超过年利率36%的情形。

2019年7月,因工作繁忙,黄先生忘记在14日还款日还款。经过活力花的工作人员“特殊提醒”后,黄先生于16日将当月应还本息及逾期费用在活力花APP内,使用京东支付进行了还款。

不过,对于活力花工作人员的“特殊提醒”,黄先生很愤怒地说,在这逾期的两日内,不仅接到了辱骂家人的短信、微信、恐吓电话,甚至从微信上还接到了一位自称是“法官”的人添加黄先生的微信进行催收。

就黄先生举报的活力花暴力催收事件,《商讯·公司金融》曾联系与黄先生签订消费分期借款服务协议的上海泰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但截至发稿前,未得到任何回复。

对于黄先生的遭遇,《商讯·公司金融》同时采访了北京市春林律师事务所律师庞九林律师。庞律师表示,“催收一般就是三板斧。” 第一轮,轰炸通讯录;第二轮就是发假律师函和假法院传票,恐吓债务人;第三轮就是催收公司上门催收。

庞律师解释到,很多被催收的人不怕传票,不怕上门催收,他们最怕的就是轰炸通讯录。轰炸通讯录就是催收公司给借款人所有的亲戚朋友同学老师同事客户上司,甚至几年都不联系的前女友前男友发催收短信、淫秽色情照片,发极具侮辱性的文字,让借款人人设崩塌,在所有认识的人面前抬不起头来。这种催收方式,已经被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被认定为软暴力行为。

侵害个人隐私


企查查显示,活力花APP的主体公司为西藏美第奇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17年5月9日,西藏美第奇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并取得网络小贷牌照。在西藏自治区内开展互联网线上小额贷款业务和线下小额贷款业务;在全国其他省份开展互联网线上小额贷款及相关业务;资产转让和管理咨询业务。

西藏美第奇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有两大股东——上海秦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8500万元,出资比例85%;陈仕军认缴出资1500万元,出资比例15%。

不过,目前,无论是在西藏美第奇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还是上海秦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官网上都查询不到活力花的任何相关信息。但在App store及安卓版应用商城中还可正常下载活力花App。

《商讯·公司金融》从App store中下载活力花App,在尝试注册过程中发现,活力花存在过度收集用户信息的嫌疑。

比如,在注册前需同意隐私政策,隐私政策中涉及的个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包括个人姓名、生日、性别、住址、个人电话号码、电子邮箱);个人身份信息(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护照、驾驶证等);面部特征;网络身份标识信息(包括系统账号、IP地址、邮箱地址及与前述有关的密码、口令、口令保护答案);个人财产信息(交易和消费记录、预付款余额、优惠券以及虚拟财产信息);通讯录;个人上网记录(包括网站浏览记录、软件使用记录、点击记录);个人位置信息(包括行程信息、精准定位信息、住宿信息、经纬度等)等。

另外,上海秦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还在隐私政策中表示,我们访问您的通讯录是为了方便您在填写紧急联系人时可以从通讯录中便捷选择;为了增加您在使用活力花提供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时的社交乐趣,在获得您的同意下我们也可以判断您的好友是否也同为活力花用户,并在活力花为你们的交流建立联系(比如你们可以对同一金融产品或服务进行交流或者向您的好友推荐金融产品或服务)。您不提供前述信息,我们将无法为您提供相关服务,但不影响您使用我们提供的其他服务。

《商讯·公司金融》发现,如此多的隐私条款基本上把个人的所有信息都收集了。若上述信息都被活力花App自动收集,是否意味着用户手机上的一切操作都会被活力花App自动记录?是否意味着用户在这台手机上毫无隐私可言?

《商讯·公司金融》在安卓版应用商店的评论区发现,大量的用户评论其为骗资料及存在暴力催收现象。在黑猫投诉平台上,同样有大量用户举报其存在暴力催收、高息及高额收取逾期管理费等情况。

对于上述情况,庞律师表示,获取客户通讯录里其他人的联系方式,不仅侵犯了客户信息,更重要的是侵犯了通讯录里其他人的信息,属于非法获取他人姓名和电话,就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则构成犯罪。因此,收集他人通讯录里的信息,无论该客户是否同意,都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

曹律师认为,根据活力花工作人员的微信内容,活力花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方式进行催收,结合《互联网金融逾期债务催收自律公约(试行)》规定,应属于不合理的催收行为。并且,活力花隐私政策的第一条“个人信息”包括的内容超出了《个人信息规范》中有关“金融支付”部分对“最少必要信息”规定的范畴,应属于过度收集用户信息。活力花作为信息收集者,对其收集的用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如果未能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造成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泄露、毁损或丢失,以及活力花主动将用户信息披露个第三方,都属于侵犯用户隐私。

京东只是导流


黄先生问《商讯·公司金融》,活力花是京东金融App为他推荐的,并且在活力花App内还款,还可用京东支付进行还款。能否向京东投诉暴力催收和收集侵犯隐私问题?

《商讯·公司金融》在网上搜索“活力花”,出现的是大量关于京东金融的消息,甚至有的文字介绍称,活力花是与京东金融合作的消费分期平台或是京东旗下的一个借款产品。

对此,京东数字科技控股有限公司高级公关经理李晓阳向《商讯·公司金融》表示,京东金融与活力花APP曾有短暂合作。合作期间,京东金融只做广告展示,用户可自主选择是否使用活力花APP所提供的服务,用户的实际授信与放款服务均在活力花APP内使用。至于合作方的放贷资质,京东金融表示,活力花APP提供借贷服务的放贷主体是银行、信托、互联网小贷公司等,其分别受相应监管部门规制。

企查查显示,京东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京东集团内部,前身为京东金融,于2013年10月开始独立运营。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时代前沿技术为基础,建立起核心的数字化风险管理能力、用户运营能力、产业理解能力和B2B2C模式的企业服务能力。

截至目前,京东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在数字金融、智能城市、数字农牧、数字营销、数字校园等领域的布局,旗下品牌包括京东金融、京东城市、京东农牧、京东钼媒、京东少东家等,在客户群体上实现了个人端、企业端、政府端的三端合一。

不过,年前,京东数科百分之百控股的网银在线却收到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给第三方支付机构所开出的史上最大罚单。当初,京东收购网银在线后,刘强东还曾亲自出任了网银在线的董事长,可见刘强东对于支付公司的重视。此次,因外汇业务罚款三千万,对于京东数科的金融板块而言也是一次滑铁卢。

对于网银在线被罚事件,网银在线回应《商讯·公司金融》称,该事件系2017年网银在线因部分商户准入环节出现疏失,造成个别外部不法商户利用相关交易通道进行违规交易。“该业务内部排查发现问题后已全部关停,商户全部清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显示:“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此推算,网银在线被查的逃汇金额或高达1亿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