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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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力2020年4月15日晚发布《关于公司及公司董事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称:东方网力(300367,股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京调查字2020017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东方网力维权入口)
东方网力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与此前公司涉及违规担保、资金占用事项有关,2019年9月20日,东方网力发布《关于公司自查涉及违规担保、资金占用事项的公告》,公司自查发现累计存在的违规对外担保金额共计160,000万元,扣除已偿还金额共计25,000万元,剩余未偿还违规担保总额为135,000万元。其中包括刘光先生与上市公司共同为其他债务人担保金额共计92,000万元(已偿还金额共计25,000万元,剩余担保本金余额67,000万元)、刘光与上市公司共同为其他债务人的应收账款保理融资提供的担保金额共计30,000万元、刘光与上市公司共同承担的回购义务金额共计38,000万元。上述违规担保事项,已经原控股股东刘光先生签字确认。
东方网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及最高院发布的《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之规定,投资者可以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法律规定,进行虚假陈述并致使其遭受损失为由,提起索赔。可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薛天鸿律师表示,东方网力的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问题侵害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目前东方网力已经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现向广大东方(600327,股吧)网力的投资者展开征集,投资者可以向前述律师进行索赔登记或预登记。索赔条件暂定:东方网力上市之日至2019年9月20日之间买入东方网力股票,并在2019年9月20日之后卖出或者持有东方网力造成亏损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
符合上述索赔条件的投资者所需准备的初步材料包括:
1. 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账户确认单(需具备营业部盖章);
2. 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投资者买卖东方网力(300367)股票的对账单原件(需具备营业部盖章);
3. 身份证复印件。
律师收到以上材料后,将会确认股民是否具备维权资格,若具备维权资格的,将进一步计算股民损失金额大小。对于符合维权资格的股民,律师将会予以电话通知股民维权所需进一步材料。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