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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妖王”中潜股份连续第三日跌停,收盘报139.97元每股。最近四个交易日,公司股价从219.48元的高位已累计回调近40%。
2019年以来,中潜股份由最低11.18元/股上涨至最高219.48元/股,阶段最高涨幅接近惊人的20倍,市盈率突破千倍,被市场奉为“妖王”。
近期中潜股份股价连续跌停,起因为公司于4月6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其中提及3月13日中潜股份披露的《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称中潜股份针对股权收购事项的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违反了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2.1条的规定。
4月8日晚间,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董秘兼副总经理张继红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于2020年4月6日收到了深交所监管函,张继红为此引咎辞去了公司董秘、副总经理的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中潜股份表示,张继红辞去董秘、副总经理的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在公司未正式聘任新董秘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暂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明小燕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一纸公告戳穿中潜股份“妖股”面具
戳穿中潜股份“妖股”面具的导火索,源于其最近的一次收购。
3月13日,中潜股份披露了一份《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与合肥高新大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肥亿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瑞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共青城海之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书,拟通过现金购买合肥芯鹏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及合肥大唐存储科技有限公司9.05%股权,以谋求持有大唐存储超过80%的控股权。
后中潜股份又将拟收购大唐存储股权比例由84.116%更正为75.065%。
在收购过程中,中潜股份一直强调“看好存储芯片、安全存储产品等领域的广阔前景”,“由此切入新的高科技产业领域”。
彼时,恰逢芯片板块如日中天,大量资金涌入科技股估值大幅走高。在毫无基本面支撑的情况下,中潜股份的股价也在这场还未落定的收购中“扶摇而上”,整个3月累计上涨151.97%,但随后其诡异操作却引发了市场的关注。
截至2020年3月12日,公司还未与共青城海之芯签署相关股权收购意向书,也未披露收购标的大唐存储的主要财务数据。直到深交所督促之下,大唐存储的真实情况才浮出水面。
这家成立于2018年8月,2019年度和2020年1-2月净利润分别为-810.02万元、-250.96万元,总资产1.53亿元的企业,被中潜股份给予了2.7亿元的高价。
此外,在发布收购意向两天后,中潜股份副总经理严泓、江潇便同时辞职,其中严泓还持有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153.63万份未行权的A股股票期权,因其离任将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
多次“蹭热点”的忽悠式重组
事实上,这类“蹭热点”式的忽悠式重组中潜股份并没有少做。2019年以来,中潜股份还先后“相中”多家公司,其中大多为成立不久,契合当时热点题材。包括2019年7月中潜股份披露计划以1块钱的代价,收购彼时“净资产为0”、“未产生任何营收”的北海慧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切入大数据领域。2019年9月中潜股份再抛计划,以人民币1元收购彼时实缴资本为 0 的上海招信,追求“黄金交易APP”概念等。
在一系列资本运作、蹭热点、股价狂飙之前,一家私募机构却早已提前潜伏。从2019年5月9日开始,北京泽盈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旗下多只私募基金曾16次大举买入中潜股份, 到2019年10月30日持股比例达到5.71%才予以披露,构成违规举牌。
而在北京泽盈开始买入后,中潜股份旋即“诡异”大涨,2019年5月9日至今涨幅高达13倍,此间成交量和换手率却并不见长。
Wind数据显示,在暴涨最激烈的近 9 个月内(2019 年 7 月-2020年3月),中潜股份股价累计上涨1032.85%,但换手率仅 为 13.79%,总成交额仅173.61亿元。同时,中潜股份的持股数量更是不断下降,2019年 6 月 30 日时其股东数量为12342户,但同年9月30日却降低至8276户,2019年底又再降至4905户,到2020年3月20日 仅3900户。
“中潜股份是很典型的小盘股,总股本只有1.707亿股,流通盘1.701亿股。这样小的盘子,资方很容易把股价拉起来,不排除有坐庄的嫌疑。”4月8日,华南一资深投资者受访指出。
“妖股”横行监管趋严
事实上,春节开市产生黄金坑后,由于股市持续反弹,也催生出众多妖股。像泰和科技、秀强股份、雅本化学等上市公司即是典型代表。比如秀强股份通过投资者互动平台蹭特斯拉热点,但该上市公司所谓与特斯拉的合作,纯属无中生有。然而,秀强股份的蹭热点,却引发了股价的大幅上涨。该股股价从4元一气呵成上涨至13.74元,短短的14个交易日内,股价上涨2.4倍,目前其股价已跌至7元附近。妖股所产生的杀伤力是非常巨大的,类似一幕也在泰和科技、雅本化学等个股上出现。
因为成为妖股,更因为蹭热点,秀强股份等三家上市公司最终也受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在新证券法已施行的背景下,等待这三家上市公司的或许是不菲的违规成本。
与中潜股份一样,这三家上市公司也均是在成妖股后,监管部门才采取措施的。事实上,在相关上市公司发布蹭热点的公告,或股价开始出现异动时,如果能够及时制止的话,那么其股价也不可能出现如此幅度的上涨,众多投资者也不会因之被套在高位。如今,高位买入股票的投资者,要么遭受套牢的煎熬,要么或只有遭受割肉的痛苦了。
有分析师表示,对于妖股,事后的惩治固然重要,但事前或事中的监管同样不可或缺。妖股往往会产生较大的危害性,事前或事中监管,才有可能将危害性减至最低,也能最大限度维护市场秩序,最大限度地保护其他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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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财讯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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