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之时,还有一些人刻意“添堵”。
疫情严峻,还选择隐瞒事实,这不仅是道德有问题,更触犯了法律,后果很严重!
隐瞒传染病区接触史
最重可判无期徒刑或死刑
2月7日下午,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卫健委、西城区、北京市疾控中心等有关单位发布信息,并答记者问。
记者提问,有人隐瞒湖北地区接触史、隐瞒发热等症状,不回避反而主动与周边人群接触,可能会造成疫情传播,如何处置?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李富莹回应表示,非典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相关的传染病病区的人员或者跟传染病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刻意隐瞒了接触史和症状,不接受观察,不隔离,不回避别人,这种行为有可能会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严重的可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李富莹说,从有关媒体的报道中,她已经注意到有国内其他省市已有公安机关对类似的情况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有关当事人开展立案侦查的案例。
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
最高可判死刑
在2003年“非典”时期,“两高”联合出台《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中明确,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而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意味着,如果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最高是可判死刑的。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对媒体表示,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也属于《解释》中的“突发传染病疫情”,可以适用相关规定。
1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严惩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以及疑似病症故意传播病毒、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
日前,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已制发《关于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相关刑事犯罪的紧急通知》,依法严惩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涉及的9类36种刑事犯罪,故意传播新冠病毒,聚众“打砸抢”,致人伤残、死亡等5种刑事犯罪最高判死刑。
全国超20人故意隐瞒
致人感染被立案
据公安部刑侦局,近日,全国各地陆续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故意隐瞒病例情况,目前已有超20名患者因故意隐瞒病例,致多名人员感染和隔离。
各地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这20余名患者分别立案侦查。为自己,也为公共安全,请不要隐瞒!
疫情面前,请不要说谎!
这是底线。
否则将会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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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天目,见美好
来源:北京青年报、人民日报客户端等
责编:金林杰
编辑:陶悦清
众志成城,严防严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