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单位内聚集性疫情的案例
引起了大家注意
武汉某医院探亲,返沪后继续上班
一名同事被确诊
1月18日,上海市闵行区报告一起“新冠肺炎”疑似病例。
1月8日至11日
该病人曾带儿子去武汉某医院探望亲人。
11日返沪时
该病人即有发热、咳嗽等症状。
之后继续上班
与多名同事一起工作、开会、吃饭,之后确诊为“新冠肺炎”。经流行病学调查,该病例共有家人、同事等28名密切接触者。
此后
该病例密切接触者中,一名同事、该病人的儿子相继发病并被确诊。
近期各单位陆续复工,单位人流密度加大,各单位要加强员工的健康管理,切实做到“守牢自己门、管好自己人、做好自己事”。
根据广州3号通告:
抵穗人员必须当天报告。
外地人员及本市居民抵穗当天及时通过“穗康”微信小程序申报或向所在单位及居(村)委报告;对隐瞒重点疫区旅居史和健康状况造成疫情传播的抵穗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
现仍滞留重点疫区的人员,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不得返穗。
公职人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企工作人员)提前返穗的,由同级纪检监察机关追责;外地来穗人员有重点疫区旅居史,提前返穗的,取消三年内申请广州市积分制入户资格和申请积分制承租公共租赁住房资格。
重点疫区抵穗人员必须接受严格居家或集中隔离健康管理,一律不得外出。
近14天内所有重点疫区抵穗人员必须做好居家(含宿舍)隔离健康观察,不具备居家条件须在各区指定场所(含宾馆)实施集中隔离健康观察,14天后无症状方可解除观察;如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症状,必须立即向居(村)委报告,由居(村)委工作人员指引其做好防护措施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瞒报、迟报。对隐瞒重点疫区旅居史或居家隔离期间擅自离开居所的,将依法采取集中隔离措施;因拒绝接受居家、集中隔离健康观察,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返岗后,你需要注意的事
都在下面几张图里
赶紧转给同事和有需要的人!
来源:上观新闻、广州日报、央视新闻
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石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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