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5万元买二手新能源车,竟面临远程锁车风险,能否退车退款?

过户 投保 检修

一系列流程丝滑顺畅

本以为能安心上路

结果车机系统无法更名

这车还能要吗?

二手车贷款未清

车机权限无法变更

2024年12月,陈某在网上看中A公司售卖的二手新能源汽车,双方口头达成购车约定,车辆总价20.5万元,陈某先行支付定金5000元。随后,陈某全额付清购车款,A公司完成车辆交付,并配合将车辆过户至陈某指定人员名下。

提车后,陈某为车辆购置保险、检测维修,产生多项开支,却始终无法办理车辆专属App即车载系统的主用户更名手续。经汽车厂商官方核实,该车辆尚有未结清金融贷款,受抵押限制无法变更车机权限,存在被远程断电、锁车的风险,车辆基本使用功能彻底受限。

陈某多次与A公司协商退车退款、赔偿损失,始终无果。陈某遂诉至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请求解除购车合同,要求A公司退还购车款并赔偿合理损失。A公司则辩称,车辆已完成交付过户,己方已履行全部合同义务,不存在违约行为。

法院:解除双方买卖合同

被告退还购车款并赔偿其他费用

法院认为,新能源汽车不同于传统车辆,其车机系统与车辆系深度绑定状态,如无法变更新能源汽车车机系统的主用户,将会严重削弱车辆的远程操控、电池充电等关键功能,存在重大隐私泄露风险和安全风险,对新车主使用车辆带来实质性障碍。仅完成车辆产权权属过户,无法实现车机权限完整转移,足以导致消费者购车的根本目的无法实现。

本案中,A公司作为专业二手车销售机构,在出售案涉新能源汽车时,该车辆因未结清贷款导致车机系统主用户无法变更,涉及车辆正常使用的主要功能无法使用,意味着陈某购买案涉车辆后,无法实现其购买车辆的目的,A公司履行主合同义务即交付合格车辆时,存在重大瑕疵,导致陈某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法院据此认定A公司构成根本违约。

A公司主张其已配合陈某了解车辆情况,车辆在交付后已经行驶几千公里,故车辆瑕疵的责任不应归咎于A公司。对此,A公司作为二手车买卖合同的出售方,其主要的合同义务就是交付合格车辆,当交付的车辆无法使用,即便买方在交付时因自身原因没有发现这一瑕疵,仍不能免除A公司作为出售方的质量瑕疵担保责任。尤其是A公司作为出售二手车的专业机构,其对出售的二手车更应尽到审慎审查及如实告知义务,其未核查出售的二手车因贷款问题无法使用,未向买受人全面披露车辆的这一重大瑕疵,买受人依法享有合同解除权。

综上,法院依法判决解除双方车辆买卖合同,A公司退还全额购车款,并赔偿陈某的保险费、检测维修费。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杜绝隐瞒、欺诈交易

遇纠纷时应依法维权

不少消费者对二手新能源车辆买卖过程存在认知误区,认为二手车完成过户、交付车辆就万事大吉,其实不然。与燃油车不同,新能源汽车车机系统与车辆深度绑定,用户账号掌控着远程控车、充电管理、驾驶设置等关键权限;车辆如有未还清车贷,金融机构可能依托厂商后台封禁账号、远程锁车。上述风险虽不影响办理车辆权属过户,却可能导致购车后无法正常使用。

法官提醒,二手车经营机构需全面核验车辆信息,如实披露车辆抵押、贷款、车机权限受限等情况,杜绝隐瞒、欺诈交易,否则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消费者购买二手车时,除常规车况查验外,务必核实车辆金融状态与车机权限,签订书面合同明确违约责任,留存完整交易凭证,遭遇纠纷时依法维权,防止车辆交易损失。

文章来源:公众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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