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地产子公司行贿730万 对方系上海普天子公司高管

恒大地产子公司行贿730万 对方系上海普天子公司高管

新浪财经讯 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则判决书,恒大地产全资子公司大卫地产在与普天能源合作开发项目过程中,向该公司实控人给予了730万回扣,而普天能源则是已退市公司上海普天的全资子公司。因犯单位行贿罪,大卫地产被处罚金50万。同时,行贿行为的操作者叶某某获一年缓刑。

2012年,大卫地产与普天能源合作开发仙居新区“XX世纪城”能源中心项目,普天能源副总于某某出面与大卫地产的实控人王某约定,按照普天能源向该项目投资金额的1%给予回扣、好处费,后王某指使叶某某先后多次给予于某某等人回扣、好处费共计人民币730万元,具体分述如下。

2013年2月4日,王某指使叶某某使向于某某提供的朱某账户转入180万元;

2014年年初,王某指使叶某某在本市长宁区古北路、黄金城道附近将400万元现金交予于某某;

2014年8月,王某指使叶某某在本市长宁区古北路、黄金城道附近将150万元现金交予于某某。

2019年1月21日,叶某某被监察人员带至监察机关。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对大卫地产和叶某某提起公诉。

大卫地产及王某表示,叶某某的行贿行为是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但是经查,大卫地产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都是叶某某,且相关合同可以看出,2012年12月大卫地产与普天能源就仙居新区“XX世纪城”能源中心项目达成合作协议,由普天能源公司向该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因此公司辩称的个人行为无法律依据,不予采纳。

最终法院判决,大卫地产犯单位受贿罪,被处罚金50万。叶某某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责任编辑:李佳佳 HN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