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岭药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连花清瘟颗粒用于新冠肺炎常规治疗

全景网4月14日讯 以岭药业(002603,股吧)(002603)今日公告,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两个批件为公司和北京以岭现有产品连花清瘟胶囊和连花清瘟颗粒在原批准适应症的基础上,增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轻型、普通型”新适应症的批复。处方药说明书中“功能主治”项增加“在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的常规治疗中,可用于轻型、普通型引起的发热、咳嗽、乏力”,“用法用量”项增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轻型、普通型疗程7-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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