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张采)近日,湖南尔康制药(300267,股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尔康制药,代码:300267)发布《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披露公司收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对67起证券虚假陈述上诉案件进行终审裁定,其中裁定53起一审原告上诉案件按上诉人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裁定13起公司上诉案件按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裁定1起一审原告及公司均上诉案件按上诉人及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公告显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共有901名原告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院已对其中885起案件进行一审判决、对16起案件进行调解。公司已就判决生效与调解的523起案件完成赔付。根据一审判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应向原告赔偿损失的余额合计 34897335.10元,应承担的案件受理费余额合计519995.57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仍处于诉讼阶段的案件合计325起,涉及诉讼金额合计280190412.49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68名一审原告向法院提起上诉,公司就87起一审判决的诉讼案件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案件在审结之前,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数或期后利润数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投资者代理人之一、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介绍,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我们代理的首批尔康制药案有部分投资者已拿到赔偿款,目前正在准备下一批起诉案件。”厉律师称,参考一审判决,暂定在2017年4月21日至11月22日买入尔康制药股票,并在2017年11月23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再支付。
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1月底,如果之前有买,从首次开始)、详细联系方式。投资者可以拨打证券维权热线1380651340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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