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大家有没有这样的经历
你满怀欢喜地
买了很多吃的回家
准备吃的时候,突然发现
它已经过期了!
这时候,你们会怎么做呢?
拿回去退了?
可是已经打开了/丢掉单子了
就这样扔了?
可是好不甘心
昨天(4日)
佛山南海的卿先生
在当地“好好多”连锁超市新凯店内
买了一盒皇上皇的咸蛋
当他拿回家之后
却有一个惊奇的发现
这一盒咸蛋已经过期了
“那个咸蛋已经超过保质期了,生产期是2019年10月5号,保质期90天,昨天(4日)是过期一天了。”
卿先生决定把咸蛋拿回超市
要讨个说法
面对卿先生的投诉
商家表示要检查一下这盒咸蛋
结果...
拿走之后
就不肯还给卿先生了!!!
岂有此理?
咸蛋是被抢走了
不过商家表示:可以赔三倍价钱!
卿先生发现
昨天(4日)在货架上的过期产品
依然还在销售中!
“一共应该有四五盒(过期),我买完后货架上应该还有三四盒(过期)。”
其实这不是卿先生
第一次在“好好多”买到过期食品了
1月1日
他在“好好多”超市的其他门店中
也买到过期腊味食品
怎么可以这么巧?
对于这个问题
商家质疑:卿先生并不是普通顾客
而是一名职业打假人
所以拒绝和他沟通
针对商家的质疑
卿先生坦言自己确实打假一年多了
而这一切都是源于
自己第一次维权经历过的困难
“你再去找他(商家)的时候,他就说这东西不是他的,我们没卖这东西,你就是来讹诈的。”
今天(5日)
超市里同款咸蛋已经下架
而卿先生已经将情况向12345投诉
什么是职业打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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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打假人"(Professional extortioner for fraud fighting)是指一种民事行为人,由于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横行,普通民众无法识别保护自身权益,许多民众通过自身学习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法律途径主动打击市场流通的假冒伪劣产品,对市场消费环境起到净化作用。
但是职业打假人受到的争议很大
近年来出现了很多团体
以打假、维权、反欺诈为理由
通过调包、夹带等手段
去敲诈勒索商家
这让职业打假渐渐成为贬义词
2019年12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而发起的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受理,并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这办法一出
网友们就吵开了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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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假自然是好
但是以打假的名义恶意敲诈
又让人很是生气和无奈
但无论如何
商家也要遵守相关的规定
销售给顾客的东西,质量一定要过关
只有从根源入手
问题才可以得到解决不是吗?
你们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