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国有产权交易的核心是公开、公平、公正,法律更是为善意交易相对方的合法权益筑牢屏障。然而,辽宁营口程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程翔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泽却正在遭遇一场令人瞠目结舌的困境:通过省级产权交易平台公开竞价受让的千万股权,在履行全部合法流程、投入上亿资金升级改造后,竟被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合同无效,累计直接损失超亿元,目前程翔公司已正式上诉。
信心满满:依法依规摘牌国有产权
“从挂牌公示到竞价成交,每一步都严格遵循法律规定,我们满心期待通过合规经营实现共赢,从未想过会有今天这个结果。”程翔公司法人刘泽摊开完整的交易佐证材料无奈的表示。

经梳理发现,2021年8月,程翔公司通过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省级国有产权交易平台),以公开竞价方式历经多轮角逐,最终以2802万元价格,依法受让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86.1652%股权。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操作规则》,国有资产交易需履行决策批准、审计评估、信息披露、竞价交易等法定程序,而案涉交易全程在产权交易平台鉴证下完成:股权评估合规备案、挂牌公告披露期满、竞价过程公开透明、转让价款全额支付、工商变更登记顺利办结,每一个环节都手续齐全、证据确凿,完全符合国有资产转让的法定要求。

刘泽介绍,2021年9月1日在协议达成并合同签定后程翔公司迅速投产,累计投入1.55亿元用于标的风电项目升级改造,加上2802万元股权转让款,总投入高达1.8302亿元。
风向突变:转让方诉合同无效,法院判支持诉讼
然而,另程翔公司没想到的是就在该交易完成两年后、投资一个多亿、项目步入正轨、即将产生盈利之际。2023年初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突然反悔,并以“股权转让未经审批”“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各种理由投诉。几次无果而终的“折腾“后最终将程翔公司诉至盖州市法院,请求确认《股权转让合同书》无效,同年6月2日盖州市人民法院立案。
2024年2月,程翔公司投入巨资的风电项目终于成功并网发电,实现了良好的运营效益,不仅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反而通过市场化运作实现了资产增值。彼时的程翔公司在当地一时风头无两,而刘泽本人也坦言,对国家政策充满信心,并且坚信地方政府和司法机关会维护一个合法企业的权益,满怀信心的准备好好创一番事业。
2025年12月3日,盖州市法院作出(2023)辽0881民初2576号民事判决,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判令程翔公司返还股权,而原告仅需返还814.32万元的股权评估价值。

接到判决书后的刘泽悲愤异常“这简直就是晴天霹雳一样,天底下哪有这样的事啊?股权是我公司通过省级产权交易平台合法公开竞价摘牌,同时我公司又以高于评估底价29%的价格成交,实质上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这“国有资产流失”从何谈起啊。而这个合法的股权交易竟然还被认定“损害国家利益”,我们只是老实本分的做生意,通过合法渠道依法依规取得股权,埋头苦干合法经营,刚看到点希望就破灭了。”
盖州市法院判决书显示,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未经盖州市政府批准将股权转让”,致使国家对营口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不再具有控股地位,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由此认定该股权转让合同无效。
刘泽不解,这样一个市属(县级市)国有企业股权公开出让,地方政府竟然不知情?那么多手续是怎么办的?2021年就公开挂牌出让,摘牌两年后了,投资都进去了市政府才得知么?如果真的是这样,这个责任谁来承担?

刘泽介绍,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在产权交易平台公开挂牌、交易,由此可证明已完成审批核心程序;我公司与营口仙人岛能源化工区是基于在合法正规平台并且双方自愿的前提下从而达成的合法交易;退一万步讲,即便我们这个合同无效,根据《民法典》规定,双方也应互相返还财产。我公司需返还股权,原
告理应全额返还2802万元股权转让款。但一审法院却导致原告因自身反悔反而获利1987.68万元。叠加程翔公司1.55亿元升级改造投入、交易服务费及股权增值收益等损失,企业直接损失高达1.748798亿元。
“我们按规矩办事、依法律经营,却要为对方的反悔买单,承受近2亿元的巨额损失,这让企业如何生存?”刘泽无奈表示。
该事件发生后,也直接导致程翔公司陷入绝境。目前合作方纷纷终止合作,银行贷款逾期、征信评级下调,企业资金链断裂,后续融资渠道完全堵死;员工工资发放艰难,项目运营陷入停滞,一家合法合规经营的民营企业濒临破产。
而这份判决所传递出的负面信号则在当地引发震动:在这片土地上即便企业严格遵循国有产权交易的所有法定程序,也可能无故遭遇灭顶之灾。这不仅挫伤了民营企业为恢复地方市场经济而进入市场主体参与国有产权交易的信心,更损毁了区域营商环境的法治根基。
后记
国有产权交易的公开性、合规性,是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与市场交易秩序的双重保障。地方政府相关机构在受理此类案件时,理应严格依据事实与法律,既要守护国有资产,更要保护善意受让方的合法权益。
“我们坚信法律的公正,期盼二审法院查清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作出经得起检验的裁决,还企业一个清白,还地方一个公平公正的法治营商环境。”刘泽满眼泪水的说。
就在2025年11月14日,辽宁省召开全省纵深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再动员再部署会议。辽宁省委书记许昆林在会上的讲话中有一句话耐人寻味:“下决心修复信用,推动辽宁营商环境在短时间内实现明显好转、根本好转。”修复信用,东北重镇的省委书记是多么的看重这个在营商环境中的软肋啊。
辽宁,承载了共和国的光荣与梦想,而此时正在经历着一场修复信用的艰难征程。当一位将其在国家发改委、在上海、在江苏的工作经验全力投入到共和国长子——辽宁去实践的务实领导人认真的时候,“投资不过山海关”这个魔咒似乎也就该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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