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这些摊位在广场上支起“帐篷” 新民晚报记者 徐驰 摄
春节将至,市民习惯于提前采购、制备年货,各种“集市”“展销会”应运而生。不过,近日,有多位市民向新民晚报962555热线反映,靖宇东路280号杨浦商贸延吉商业中心门口,摆出众多摊位,贩卖各类熟食和加工类食品。让人担忧的是这些摊位都将食品“裸露”出售,任凭市民品尝、选购,食品安全堪忧。
图说:各类肉类、鱼干等“裸体”销售,摊主直接将一块咸肉扔在电子秤上
“全裸”销售 任凭顾客伸手抓取食用
1月11日下午1时,记者来到位于靖宇东路280号的杨浦商贸延吉商业中心附近。杨浦商贸延吉商业中心门口的广场并不大,20余个摊位支起了红色帐篷,底下堆满各自销售的商品。每个红色帐篷上都贴着“年货节”的标签,不过并没有写明主办方是哪家单位。
记者凑近一看,靠近人行道的是一家专卖腊肉、咸肉、香肠等食品的店铺。不过这些商品均直接裸露摆放在铁盘里,供人随意挑选。摊主见记者正在不断张望,立即熟络起来:“弟弟,拿一块肉么?过年烧汤吃,老灵额!”说话间,摊主竟径直撩起一块咸肉,“咚”地一声砸在电子秤上,电子秤上也毫无遮挡,咸肉就这样与金属秤盘亲密接触。
在另外一家摊位前,情况更加糟糕。一名中年妇女直接用手翻弄冰糖,尝了一颗之后,似乎并不满意,一边和摊主聊天砍价,一边续将手伸入冰糖堆内搅动。
图说:一位老奶奶直接拿牙签在锅里戳取食物食用
现炸现做 食品安全令人担忧
更令人大开眼界的是,不少摊主为了证明自己售卖的食材新鲜,甚至直接在现场就加工起来。一家摊主就直接在现场加起炉灶,炒起了菜。而一位老奶奶也是毫不介意,拿着短小的牙签,直接从还在冒着热气的锅子里戳取食物,送入口中直接食用。
图说:蜂巢和蜂蜜也是“赤裸销售”
记者还看到,一家售卖蜂蜜的摊位前竟露天摆放着数只蜂巢。“要么?这是蜂巢,可是好东西,喏,这里还有蜂蜜。”摊主将盛放蜂巢的木板移开,露出两只塑料桶,打开桶盖,里面装有类似蜂蜜的液体。
“这么装蜂蜜,卫生么?”记者试探地问。“没事的,纯天然!”摊主头也不抬地回答。摊主见记者将信将疑,直接用牙签猛得戳下一小块蜂巢。“小伙子,没事的,来尝一尝呀!”摊主直接将牙签递到了记者眼前。
不标产地 商品状况“吓丝丝”
记者借故离开,来到另一家售卖果脯的摊位。在这里,桃肉、蜜枣、橄榄、话梅等品种应有尽有,却都裸露在外,“躺”在一个个塑料盒子里。摊主徒手拿了一片蜜饯,示意可以随意试吃。
记者原本以为,摊主拿出的这些只是试吃品,没想到这已经是摊主的所有“备货”。摊主拿出包装好的成品,示意这些经过包装的可以送人。这些塑料罐外壁仅贴着宣传图片,却没有标注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规格等必备信息。
垃圾乱扔 只有两个垃圾桶
除去食品安全问题,现场产生的垃圾也没有被及时清理。有些不自觉的摊主甚至直接将垃圾堆积在摊位的角落里。而整个广场上也没有做好垃圾分类,只有两个大垃圾桶,垃圾被混装。
岁末年初 食品安全勿小觑
记者在现场逛了一圈,发现没有一个摊位的摊主佩戴口罩、手套等用具。而随机采访几名路人,不少市民也对此表达了担忧:“这样的卫生条件实在是太差了,叫人怎么能放心呢?”
记者随后查询了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饮具和容器;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生产经营食品时,应当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
该法规第六十八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条例来对比现场,这些摊主可谓是一样不落,全部违法。
那么,在此地举办“年货节”,设摊销售,是否经过相关部门报备?暴露出来的食品安全问题,谁来负责?
对此,延吉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一名负责人表示,该处为商贸红线内区域,办展销时,街道各个部门参与开过协调会,中队在会上也提醒过相关注意事项,由于涉及属地政府和多个部门,城管部门会做好执法检查。另外,在现场发现的关于垃圾分类的问题,已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
卫生状况如此堪忧的“年货节”,为何还能堂而皇之地开办下去?
新民晚报记者 徐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