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心县新增3例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通告(第7号)
广大居民:
2020年2月14日,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通报,2020年2月13日0—24时,同心县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3例,目前已全部转至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治疗。
截至2月14日18时,同心县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14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新增确诊病例3例。
新增确诊病例一:苏某某,女,7岁,回族,同心县韦州镇庆华村人。
新增确诊病例二:苏某某,女,3岁,回族,同心县韦州镇庆华村人。
以上两位患者为姐妹关系,主要活动轨迹基本一致,具体如下:
1月27日9时,两位患者与母亲马某(确诊病例)到韦州镇庆华村马某某家做客,期间,2月6日确诊病例苏某某在场,11时前往韦州镇石峡村马某某家(外婆家)做客,18时返回家中。
2月8日18时,两位患者作为2月6日确诊病例苏某某的密切接触者被集中隔离。
1月26日—2月8日除以上其它时段,两位患者均在家未外出。
新增确诊病例三:彭某某,男,16岁,回族,同心县韦州镇韦二村人。
主要活动轨迹:
1月18日24时,患者父亲彭某某(确诊病例)自驾车携患者从广州出发,途经湖南、湖北十堰、陕西定边等地,于20日晚21时到达韦州镇后,分别到患者外公王某某(确诊病例)家和二姨王某某家做客,23时左右返回家中。
1月21日—30日,患者多次到韦州镇汽车站旁苏建锋灯具店与表哥苏某某玩耍。
2月3日,患者到韦州镇农业银行附近药店(药店名记不清)给父亲彭某某(确诊病例)购买感冒药。
2月9日,患者作为2月9日确诊病例彭某某的密切接触者被集中隔离。
提醒广大居民朋友,如您是与上述患者密切接触者或在不同场合有过同行、交谈、照面等行为,请立即与同心县疾控中心联系,并主动配合做好居家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工作。同时,提醒从武汉、湖北和其他外省(区)返回人员要配合当地村、社区做好筛查登记与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到通风不良、人群密集的场所,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要立即向当地村、社区或同心县疾控中心报告,积极配合做好隔离治疗。
请广大居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同心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将及时通报疫情防控情况。
联系电话:同心县卫生健康局:0953-8022920
同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953-8022946
同心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4日
病例详情
如下
2月13日下午,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确认,吴忠市确诊3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累计确诊25例。
患者彭某某,男,16岁,同心县韦州镇韦二村人,与父母常住广东省广州市,系同心县2月9日确诊病例彭某某之子。2月9日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月10日,经吴忠市疾控中心检测,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自治区诊疗专家组评估,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
患者苏某某,女,7岁,同心县韦州镇庆华村人,系同心县2月12日确诊病例马某长女。2月8日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月10日,经吴忠市疾控中心检测,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自治区诊疗专家组评估,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
患者苏某某,女,3岁,同心县韦州镇庆华村人,系同心县2月12日确诊病例马某次女。2月8日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月10日,经吴忠市疾控中心检测,其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呈阳性。经自治区诊疗专家组评估,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
目前,已将3名患者转运至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治疗,病情稳定。对患者家属进行医学隔离,追踪密切接触者并实施管控。
吴忠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