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主发起人制度的“牛鼻子” 确保村镇银行健康发展

中国青年网北京7月5日电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充分发挥主发起人制度优势更好推进村镇银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对2007年试点设立的村镇银行发展现状进行了全面总结梳理,并提出下一步发展重点。

截至2017年末,村镇银行机构组建数量已达1601家,其中中西部地区机构占比65%;已覆盖全国31个省份的1247个县(市、旗),县域覆盖率达68%;全国758个国定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所辖县市中,有416个(占比55%)县市已设立或已备案规划拟设村镇银行。

 

银保监会表示,村镇银行坚持专注“存贷汇”等基础金融服务,近六成资产为贷款,近九成负债为存款,吸收资金主要用于当地;持续加大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的投放力度,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合计占比92%,连续四年保持在90%以上;坚持按照小额分散原则开展信贷业务,户均贷款余额37万元,连续五年下降。

 

作为推动村镇银行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创新之制度安排,目前“主发起人”制度已经对村镇银行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一批商业银行看好县域农村金融市场发展潜力和村镇银行的长期投资价值,积极参与村镇银行培育组建工作。”银保监会表示。

 

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末,全国共有5大类型、294家银行机构作为主发起人发起设立村镇银行。不同类型主发起人发起的村镇银行带有浓厚的“母行基因”,在经营发展中呈现出不同特点。

 

其中,5家大型银行共发起村镇银行139家;6家股份制银行共发起村镇银行70家;97家城市商业银行共发起村镇银行459家;184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共发起村镇银行920家;汇丰银行等2家外资银行共发起村镇银行13家。保监会表示,盈利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此次,银保监会指出,在下一步的村镇银行上将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方面,牢牢抓住主发起人制度这一村镇银行公司治理的“牛鼻子”,进一步改革优化投资管理模式,推动主发起人“优进劣出”,探索建立主发起人履职评价机制,督促主发起人主动、规范、有效履职,积极引导主发起人把培育发展好村镇银行作为落实党中央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

 

另一方面,紧紧围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任务,持续强化定位监管,进一步完善村镇银行支农支小监测考核体系,引导村镇银行的设立重点向中西部地区、农村金融服务薄弱地区,特别是向贫困地区倾斜,注重延伸服务网点,下沉服务重心,深耕县域金融市场,专注基础金融服务,切实坚守支农支小的战略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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