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30亿量化跑路”事件背后的信托业思考:信托公司能因“通道业务”免责吗?信托转型路上该如何防范此类风险?

“杭州30亿量化跑路”事件后续影响仍在持续,上市公司郑煤机(SH601717,股价11.48元,总市值204亿元)公告其购买的外贸信托-华软新动力单一资金信托产品,存在部分无法按期兑付、无法全额兑付的风险。不少业内人士讨论基金管理人和托管机构应承担的职责,但作为参与者之一的信托机构又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有信托公司在回复记者中表示,他们更多承担的是“通道”角色,严格执行了委托人的投资指令进行操作。但“通道”信托是否可以在法律上“免责”?信托公司能否从中总结经验、防范此类风险?对于“非标转标”的信托行业而言,这起事件有何影响?记者采访了相关资深信托行业律师、业内人士进行解答。

“通道”业务能否免责?

“杭州30亿量化跑路”事件中,有多家信托公司“踩雷”。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几家信托公司在当中承担的是“通道”角色,按照投顾指令执行。

何为“通道”业务?有业内人士表示,信托通道业务并非法律用语,只是行业通行的说法,简单说就是出于合规考量,借用信托通道完成业务合规构架,信托公司不承担主要管理责任,只需要按照合同履约执行。

浙江南方中辰律师事务所陈福森律师对记者表示,信托公司作为“通道”出现了风险,首先要看信托合同,合同约定影响责任的承担。之前也有判信托公司通道业务承担责任的。

陈福森律师表示,信托公司“通道”业务的责任追究需要从多方面考量,主要看信托公司是否有明显的失职。比如,信托公司在推介产品上是否违规,是否对华软新动力做过适当的尽职调查,在发现不正常后是否采取相关措施。

资深信托律师唐春林也向记者分析,“通道”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概念,需要落实到权利义务,要看信托公司承担的角色和信托合同的约定。如果是事务性管理,信托公司提供受托服务,为委托人开通信托账户,这时候信托公司的责任并不大。但如果合同中约定了管理义务,但又对资金来源、项目的风险程度等不做判断,信托公司就需要承担相对应的责任。

在上市公司郑煤机披露的公告中,外贸信托-华软新动力单一资金信托合同中提到,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意愿聘请华软新动力作为信托投资顾问,为信托提供出具投资建议的服务。投资顾问根据信托文件及投资顾问合同规定向受托人出具投资建议,受托人对投资建议进行审核,如投资建议内容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信托文件及投资顾问合同的规定,受托人将根据投资顾问出具的投资建议进行信托财产的交易。

记者查询到,信托公司“通道”业务被判承担责任在2020年就有案例,华澳信托和吴曼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是第一例通道业务被判败诉的案例。上海金融法院二审判决显示,华澳信托在开展单一资金信托业务中存在违反审慎经营原则的情况,一定程度上侵害了吴曼的利益,华澳信托在管理涉案信托业务过程中的过错行为一定程度造成了吴曼等投资者损失,酌情认定承担20%的补充赔偿责任。

信托公司“穿透”能力究竟如何?

为避免投资环节出问题,信托公司能否对投顾意见或者资金去向进行穿透核查?这个做法在实践中可行吗?

“任何事情都是有限度的,信托公司不可能都能够做到。”唐春林表示,信托公司对基金的束缚力度很弱的,很难进行穿透核查。“信托公司执行监管层要求的‘向上识别,向下穿透’的核查义务,但这只能最大程度发现问题。如果像FOF(基金中的基金)这类型产品,通道比较多的话,一样很难穿透。”

陈福森律师也对记者分析表示,TOF(基金中的信托)、FOF产品对于信托公司而言很难进行核查管理,“交易高频,资金进出频繁,信托公司相对人数较少,私募公司都是民营企业,有点问题很难被发现。”

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对此分析,信托公司在TOF产品实践当中,是可以做到向下穿透核查。“这个事件最关键的问题在于托管,这也是引发轩然大波的主要原因,托管模式建立后,证券投资类产品流程比较完善了,还出现这样的问题,实在匪夷所思。”

一位信托经理表示,跑路私募确实有值得反思的地方,但风控和风险往往是螺旋发展的,即便同类风险后续大部分金融机构都能规避,还是有新的风险出现,我们再通过强化风控措施去规避。最终,投资选择靠谱的机构、简单清晰的交易结构也能规避很多风险。

业内:业务转型与风险防控共促共生

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有信托人士担心事件的后续影响:事件涉及到了信托公司转型问题,信托公司TOF、FOF的客户是否也会对此产生疑虑。

陈福森律师分析,从2020年开始,监管部门就开始强推信托非标转标,要求信托公司把资金投向股票和债券市场,而非房地产和政府平台。信托公司对于股票和债券市场的人才储备不足,又得做出好的产品与公募基金竞争,就只能做差异化竞争。

“债券市场还好,主要是投资城投债,只是形式不一样,股票市场就难了。恰好私募基金募资较为困难,这样双方就一拍即合。信托公司提供客户,私募基金提供投研能力。目前而言,信托公司的能力还是相对较弱,自主经营的主要还是城投债,股票能做得好的寥寥无几。”

也有信托人士向记者表达了积极的态度。北方信托创新发展部总经理王栋琳告诉记者,这起事件进一步凸显了信托业务转型与风险防控共促共生。FOF业务本身没有问题,目前暴露的问题能够通过努力得到防控。信托转型不会停步,只会走得更稳。

“转型要苦练内功,没有捷径可走。对传统信托业务进行转型,不是产品模式改变这么简单,不是一改了之、一混了之,更重要是信托公司资管能力的提高。”王栋琳表示。

如何更好地防范此类风险?王栋琳认为,未来要从研判单一借款人和项目,转向研判大类资产配置和行业;从非标资产重在管前端,转向标品资产高度重视投后管理;从类通道和过度依赖投顾,转向培育独立投研的团队;从听信排名、规模、明星效应、渠道推介,到有能力对投管人的资产、投资策略、运营、合规进行专业的尽调。

此外,王栋琳提到,针对私募业务,要做好合同审查、穿透、托管、估值、归因、预测等基本功。要严选交易对手,控制仓位比重,制定调仓规则。多渠道对管理人情况进行跟踪研判。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211221772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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