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基本农田更是这条命根子上不可触碰的“红线”。
2025年7月,一篇《江苏东海县30亩基本农田被非法占用建草料场 居民举报多年未果》的报道,将地方在基本农田保护中的治理短板推向公众视野;
一个月后,当本社再次踏足东海县石榴街道,看到的是草料场整体搬迁、农田部分复耕的“整改成果”,但背后的追问却愈发沉重:为何30亩基本农田被侵占数年无人问津,非要等到媒体曝光才“加急整改”?那些被漠视的举报、缺位的监管,又该如何画上句号?
从“常年侵占”到“迅速整改”:治理效能的错位与反思
在东海县石榴街道的这片土地上,30亩基本农田被违规改建为草料场,并非一朝一夕之事。周边居民的举报持续多年,却始终未能撬动实质性整改。直到媒体将问题公之于众,当地才以“迅速搬迁、启动复耕”回应——这种“居民反映没效果,媒体反映才行动”的治理模式,暴露出基层在耕地保护中存在的“被动性”与“惰性”。
耐人寻味的是,东海县曾是耕地保护的“先进典型”。早在2021年,该县就在全省率先推行 “田长制”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县、乡、村、组四级监管网络。
根据制度设计,县委书记、县长担任一级田长,乡镇党政主官为二级田长,村支书任三级田长,村民小组组长当四级田长。各级田长巡查频次明确:一级田长每季查,二级田长每月查,三级田长每周查,四级田长三天查。
“田长制犹如给耕地套上了‘金钟罩’,让全县每块耕地都有守护者。”东海县委书记宋波在制度推行时曾如此展望。
现实却充满反讽。四级田长层层监管下,东安村30亩基本农田被侵占长达数年。
基本农田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底线”,《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从事非农业建设。居民多年举报无果,折射出的或许是监管环节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许是基层执法中存在的“人情大于制度”,更可能是对“粮食安全”战略重要性的认识不足。当“整改”成为应对舆论的权宜之计,而非发自内心的责任担当,耕地保护的长效机制便难以真正建立。
治理的闭环,不仅在于“纠正错误”,更在于“追溯根源”。若不查清是谁默许了侵占行为,不问责那些失职的监管者,不明确“谁破坏、谁担责”的刚性原则,今天的“复耕”或许只是暂时的, 明天可能会有新的违规项目在“监管盲区”中滋生。正如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强调,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这份“零容忍”,既指向违规行为本身,更指向对违规行为的纵容与漠视。
基层治理者需要清醒认识到:每一寸基本农田,都连着国家的“米袋子”“菜篮子”,连着亿万农民的生计,更连着乡村振兴的根基。自查自纠不能停留在口号上,要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让举报渠道真正“通”起来,让执法问责真正“硬”起来;要将耕地保护纳入地方政绩考核的硬指标,让“守田有责、失田追责”成为不可逾越的纪律红线。
从东海县的这场“整改”来看,它既是一次问题的解决,更是一次警示:粮食安全容不得半点侥幸,耕地保护经不起丝毫懈怠。唯有当各级政府真正将中央政策刻在心上、抓在手上,让“保护耕地”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与行动,我们才能筑牢大国粮仓的根基,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最坚实的底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