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峰科技:收到2份《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

格隆汇2月11日丨光峰科技(688007,股吧)(688007.SH)公布,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2份《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43122号、第43279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公司提出的有关台达电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台达公司”)所持有的2项专利权之无效宣告请求进行了审查,均决定宣告其专利权全部无效。

此次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台达公司上述被宣告无效的2项发明专利系台达公司起诉公司的(2019)粤73知民初663号、664号案件的涉案专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条规定,权利人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的权利要求被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的,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权利人基于该无效权利要求的起诉;有证据证明宣告上述权利要求无效的决定被生效的行政判决撤销的,权利人可以另行起诉。本次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决定台达公司2项涉案专利权全部无效,则台达公司在该等案件中的诉讼请求将可能被驳回。同时,如台达公司不服《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的,仍可以在法定时间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上述审查决定对前述案件的影响仍具有不确定性,截至目前,(2019)粤73知民初663号、664号案件仍处于审理阶段,最终判决结果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裁定判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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