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支付通(08325.HK):收到人民银行行政处罚决定书

格隆汇2月28日丨中国支付通(08325.HK)公布,董事会获告知公司间接非全资附属开联通、执行董事宋湘平及执行董事宋茜各自分别于最近收到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于2020年1月17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管罚[2020]4号)。

根据决定书,开联通被发现:

(i)就反洗钱方面而言,(a)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及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及(b)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与其进行交易;及

(ii)就互联网支付业务而言,(其中包括)(a)未及时发现特约商户违规转接支付接口至其他平台的情况;(b)未按规定将交易资金结算到特约商户的收单银行结算帐户;及(c)未按规定为其客户开立个人支付帐户。

据此,宋湘平(为开联通当时的总经理、董事会主席及反洗钱领导人组组长)及宋茜(为开联通现任法人代表、总经理及反洗钱领导人组组长)被认为属应就有关违规事件负上直接责任的开联通高级管理层人员。

于此情况下,中国人民银行决定:(i)向开联通作出警告、没收若干违规交易所产生的收入共计约人民币400万元以及罚款共计约人民币1920万元;(ii)向宋湘平作出警告并罚款共计约人民币30万元;及(iii)向宋茜作出警告并罚款共计约人民币18万元。

于公告日期,集团已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申请延迟于2020年8月10日前缴交开联通、宋湘平及宋茜各自被判处的相关罚款。

于收到决定书后,集团一直研究决定书中所识别的事件并将执行纠正措施以完善其客户识别机制、客户洗钱风险管理、可疑交易报告系统及互联网支付结算业务的整体工作流程。此外,集团将改善其反洗钱的管理及评估以及互联网支付结算业务营运系统及机制,并将不时进行监控及检讨,亦会于必要时实施更多反洗钱措施以及提升其风险控制系统,从而避免决定书中所示的同类违规事件再次发生。

集团目前维持正常业务营运。根据决定书,集团将于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年度确认为(i)前述罚款总额约人民币1920万元及(ii)上述被没收的收入约人民币400万元,以便更准确反映集团于2020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

此外,经董事会(不包括宋湘平及宋茜)评估及考虑后,(i)于决定书中,并无证据显示宋湘平及宋茜涉及任何不实或欺诈行为;(ii)宋湘平及宋茜于中国支付及银行行业富有经验;(iii)就董事会所知,除决定书中所披露者外,宋湘平及宋茜于彼等各自于集团任职期间内并无任何其他违规记录;及(iv)宋湘平及宋茜于彼等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层(视情况而定)期间均认真履行其职务,为集团作出专业贡献,亦有助集团的业务发展。因此,宋湘平及宋茜均合适并将继续担任执行董事。

(责任编辑: HN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