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信通(600289.SH):法院又从公司账户扣划3708.1万元

格隆汇3月20日丨*ST信通(600289.SH)公布,公司因与纳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纳斯特公司”)、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亿阳集团”)借款合同纠纷案,不服广州仲裁委员会(2017)穗仲案字第15453号裁决,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中院”)申请撤销上述裁决,并已收到广州中院《民事裁定书》(2019)粤01民特521号的民事裁定书,驳回公司的撤裁申请。

公司已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京02执772号的《执行通知书》,令亿阳集团、亿阳信通支付人民币8,896.6万元、罚息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相应的银行存款,申请执行费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的相应银行存款。

依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京02执772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从公司账户扣划926.17万元。

日前,公司通过查询得知,依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8)京02执772号,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又从公司账户扣划3708.1万元,该涉及仲裁事项累计扣划金额为4634.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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