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安置民企为何五年未能落地 ——厦门华强公司的离奇遭遇

近日,厦门华强汽车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强公司)向本刊反映称,2015年应政府搬迁安置要求启动整体搬迁至海沧卡车服务港工作,成为入驻海沧卡车服务港的核心企业。公司部分已进驻海沧卡车服务港芦澳路C区,但是由于个别领导和部门乱作为、不作为,导致华强公司芦澳路A区地块已建成的生产设备设施5年来至今未能投产,给企业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企业陷入破产困境。

2019年初,经相关媒体介入深度调查采访有关部门,形成调查报告致函中共厦门市委、市政府,引起高层高度重视。而后于同年7月公开报道,厦门海沧区召集近20个部门,对华强公司提出的有关诉求开了专题协调沟通会议。然而时隔一年相关部门再没有跟进协调解决问题。不得已华强公司于2020年初,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思明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目前案件在审理过程中。

政府安置民企为何五年未能落地 ——厦门华强公司的离奇遭遇

华强卡车A区检测场地

媒体报道回顾——

行业核心企业拟遭强拆濒临破产

厦门自贸区获批成立后,海沧区委、区政府为加强港口服务能力,着力整合提升卡车服务港功能。2015年,应政府搬迁安置要求,启动整体搬迁至海沧卡车服务港工作,华强公司成为入驻海沧卡车服务港的核心企业。海沧卡车服务港区具体包括青礁、芦澳路A区、芦澳路C区等三个地块。目前,该公司部分已进驻海沧卡车服务港芦澳路C区。

2019年5月,该公司接到区城管局行政执法书,拟强制拆除芦澳路A地块已建成的生产设备设施,导致历经4年无法顺利完成整体搬迁,最终给该公司背负违建罪名,不仅无法提升服务能力,而且因举债投资,企业陷入破产困境。

华强公司是扎根海沧区多年的机动车维修、特种汽车维修和检测的综合型服务企业,承担着海沧港区约80%的卡车维修、检测及相关服务,在解决上百员工就业的同时,也创造了大量税收,为海沧港区发展保驾护航。2012年至2017年,该公司连续六年被国家交通部评为“全国汽车维修行业诚信企业”(海沧区唯一),并获得“特种车卡车维修AAA级企业”(省交通行业最高级别)等荣誉称号。

会议纪要显示搬迁项目为卡车服务港

相关资料显示:2015年7月,现任厦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时任区长李某某主持的常务会议(常务会议纪要〔2015〕16号),会议要求,拟将该公司异地搬迁安置,搬迁项目定名为“卡车服务港项目”,包括三处安置地:青礁地块、芦澳路A区、芦澳路C区地块,会议明确“自贸区卡车服务港相关安置工作由海沧土储公司牵头,平台建设由海投集团经营管理,华强公司落户其中”。

2017年11月,现任厦门市副市长,时任厦门市副市长、海沧区区长孟某主持海沧区土地出让工作小组会议(专题会议〔2017〕310号),又进一步明确“原则同意将青礁、芦澳路A区、C区地块续租给保税公司作为卡车服务港用地;并提出由规划分局、交通局负责,与厦门海沧保税港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研究选取合适地块作为卡车服务港长期用地的可行性;由交通局负责,研究卡车服务港作为公共服务平台以其运营发展给予相关扶持的必要性”。

海沧区相关知情人士称或有竞争对手保护伞

华强公司负责人称:“海沧卡车服务港是海沧港区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基础公共服务,搬迁安置是政府行为,不是企业行为。鉴于安置项目历经四年久拖未决,因而,社会公众和我公司强烈质疑个别领导和部门,乱作为、不作为,利用手中公权力阻扰破坏我公司的正常投资运营,以行政权力搞市场垄断。导致我公司历经四年无法完成整体搬迁,最终还给我司背负违建罪名。这显示海沧区政府不讲诚信,违背区委、区政府当时定位卡车服务港配套功能的初衷,将严重损害海沧及厦门的营商环境声誉。”

曾经被认为是华强公司竞争对手的海沧某某汽车检测公司有关人员带话给华强公司称:“某某汽车检测公司的主要承包股东系原厦门市和海沧区老领导的直系亲属”。但对于这个细节以及该情况是否引发了华强公司如今的遭遇,该有关人士没有提供进一步的信息和证据。

2019年7月3日相关媒体和厦门海沧相关知情人士取得了联系,该知情人称:“2016年厦门检车站那时才有七八家,海沧的重型车没有地方检测,有需要检测的车子要排队到20多天后。因群众反映非常强烈,货车协会要求多建设几个检测站,港口系统、质监局、车管所等部门也着急,也给市政府反映了。华强公司当时建设这个厂一点问题都没有,质监局处长、车管所,还有我都去现场看过了。如今说他存在问题,不得不让联想到竞争对手和‘保护伞’问题。至于以华强公司违建为由要强拆,本来会议纪要就是规划临时用地作为卡车服务港,卡车服务不就是维修、检测、停车场吗?而土储公司租地给海投集团做卡车服务港,没有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情况下土储公司有什么权利管华强公司做什么,更何况是按会议纪要范围做汽车检测。”

厦门有关方面和自然资源厅的回复

2019年9月,华强公司向福建省“政企直通车”反映存在的有关问题和目前企业存在的现状。省政府“政企直通车”积极大力沟通协调,目前厦门市有关方面和福建省自然资源厅了解后认定芦澳路A地块建设为违建。

厦门有关方面回复称:海沧区政府已于2019年6月17日将调查核实情况函复。2015年,海沧区谋划建设卡车服务港项目,并确定将青礁区块、芦澳路A区、C区租给海投集团作为卡车服务港项目临时用地;彼时,华强维修厂主要承担卡车维修功能,并无车辆检测资质,其后该公司在青礁区块内、其拟租赁地块上筹建临时修理厂,后因进场施工受阻未能落地;2017年11月,海投集团(下属供应链公司)多次向海沧区申请将A区块调整为华强公司运输车辆维修车间厂区,由于该地块规划为绿化隔离带,上方拟建轨道2号线电力设施等原因,海沧区经研究未予同意;华强维修厂的经营范围应根据该企业实际所取得的经营资质开展,不能简单化套用片区所在卡车服务港项目的所有功能;该公司检车业务是未批违规开展,华强公司与海投供应链公司私下协商将青礁地块维修检测功能置换到芦澳路A区,海沧区从未同意或要求其在临时利用的政府储备用地上开展车辆检测业务;企业开展车辆检测业务,应按规定取得经营资质和用地,依法按程序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项目用地;在其建设过程中,海沧区有关职能部门多次责令进行整改,但其始终置之不理,所造成的损失应由其自身承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回复称:根据华强公司《关于请求省政府领导过问协调解决厦门华强汽车服务公司搬迁安置的报告》描述,2017年10月中旬,华强公司进场芦澳A区块进行建设,12月底完成A区临时性维修检测轻型钢结构车间约1000平方米和检测设备若干,2017年年底,海投集团向海沧区政府请示,将原安置华强公司青礁区块调整为芦澳路A区和C区。经厦门市海沧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阅内档,华强公司的建设行为未取得规划审批手续,海沧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依法予以处置;经套核厦门空间规划一张图,芦澳路A区块规划性质为防护绿地,此处不宜作为临时建设用地,应按规划另择地实施。”

华强公司的质疑

针对厦门市有关方面和省自然资源厅调查核实答复华强公司对此提出如下质疑。

第一,建设海沧卡车服务港是客观需要、社会共识、政府行为。2015年7月,现任厦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时任区长李某某主持常务会议(常务会议纪要〔2015〕16号)。会议指出“原则同意青礁地块、芦澳路A区块、芦澳路C区块用于卡车服务港项目,由土地储备公司负责,出租给海投集团,租期暂定四年,合同两年一签……;“自贸区卡车服务港相关安置工作由海沧土储公司牵头,平台建设由海投集团经营管理,华强公司落户其中”; 2017年11月,现任厦门市副市长,时任厦门市副市长、海沧区区长孟某主持海沧区土地出让工作小组会议(专题会议〔2017〕310号),又进一步明确“原则同意将青礁、芦澳路A区、C区地块续租给保税公司作为卡车服务港用地,期限两年”。

第二,芦澳路A区地块建设产生主要原因是黑社会阻挠、政府拆迁异地安置的结果。华强公司原厂址在海沧石塘村加油站南侧,由于该地块区政府拟规划为某学校绿化用地,需要将公司异地搬迁安置,安置在青礁地块和芦澳路C区,用地来源合理合法。但受制于当地黑恶势力(该团伙直至2018年才在“扫黑除恶”中被查办)的强烈阻扰,一年多仍难以解决进场施工的问题。黑社会阻挠是导致华强公司未能在青礁地块落地安置的主要因素。鉴于以上客观情况的变化,海投集团作为政府指定的搬迁安置协调管理单位,正视华强公司无法在青礁安置建设的现实,为更好地落实区委、区政府会议精神,于2017年6月主动帮华强公司解决搬迁安置问题,协商提出将芦澳路A区地块停车功能调至青礁地块,将华强公司青礁地块维修检测功能置换到芦澳路A区地块。这与(〔2015〕16号)文并不矛盾。这不存在海投集团与公司“私下协商”问题。

第三,建设过程合规合法。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等政策规定,没有用地红线的临时用地(政府储备地)在租赁条件下是无法办理正规基本建设手续,这是基本事实。在海投集团与华强公司协商后,海投集团立即清理A区的停车场,并于2017年10月1日把场地移交给华强公司。芦澳路A区地块属临时性储备用地,在施工前(2017年10月初),华强公司提供(〔2015〕16号)文件为建设依据,海投集团经办人员与华强公司负责人前往海沧街道、国土、执法、两违办等单位进行报备,有关用地报批手续由海投集团整理报审。在建设过程开始时,海沧街道、国土、执法、两违办等单位均有到现场来查看,上述部门也并无异议。

第四,芦澳路A区地块是否为防护绿地是问题的症结。首先,芦澳路A区地块属性本无异议。建设海沧卡车服务港区是区委、区政府服务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及建设厦门国际航运中心大局的重大部署。芦澳路A区地块原规划功能为“绿化隔离带”,从2013年开始,包括芦澳路A区地块和C区地块、青礁地块等在内的多个政府储备地块就已被区委区政府布局确定为“为港区提供公共服务”的“港区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即海沧卡车服务港。2017年年底,海投集团打报告就选地置换请示区政府、区政府征求区土储公司意见时,土储公司提出A区地块规划为“绿化隔离带”。土储公司在与海投集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临时卡车停车场,这明显与防护绿地用途相左。在2015年7月和2017年11月,李某某和孟某两位领导分别主持召开的包扩卡车服务港建设在内的有关会议上,土储公司、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都参加了会议,没有部门提出芦澳路A区地块是绿化隔离带。海投集团代行区政府对卡车服务港建设管理职能,华强公司是向海投集团承租用地的,在青礁建设遇阻,是海投集团建议华强公司到芦澳路A区地块建设。如果芦澳路A地块确实还是绿化隔离带,海沧区政府理应赔偿华强公司投资损失。

政府安置民企为何五年未能落地 ——厦门华强公司的离奇遭遇

图为轨道 2号线备用电力设施现场施工

其次,回复中称上方拟建轨道二号线的电力设施。没有证据或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显示该轨道电力设施与华强公司目前的临时建筑相冲突。并且,二号线的电力设施不是在上方,而是芦澳路A地块外面人行道地下,目前已施工完毕,客观上也没有与华强公司的临时建筑相冲突。

政府安置民企为何五年未能落地 ——厦门华强公司的离奇遭遇

图为华强公司在原址的检测现场

最后,回复中称该业务属于经营性项目,需按程序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用地,不能在租赁的临时利用地块上进行建设,该地块不得作为营利性经营。检测业务是属于技术服务类,开业条件无需按程序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用地,只要有租赁合同就行。华强公司认为该地块不管是作为临时停车场还是由公司用于汽车维修检测使用,都属于营利性行为,华强公司本身作为中小型民营企业,投资必定需要盈利。且土储公司系有偿出租给海投集团,本身就带有营利性,所以有关地块不能用于营利性经营的说法无根据。

华强遭遇看厦门海沧营商环境

当前,民营企业、实体经济信心不足与政策不能有效落地密切相关,华强公司的离奇遭遇堪称典型。一个本毫无争议的政府行政行为却无中生有产生风波,据知情人士称“当初只要花个不到半小时时间,开个专题协调会完善一下流程手续即可解决”,如今却愈演愈烈拖了5年至今还未能解决。淡忘初心、新官不理旧政是芦澳路A区地块建设问题久拖未解决的重要因数。

卡车服务港包含维修、检测、停车等主要功能,包括海沧青礁、芦澳路A区、芦澳路C区等三个地块。华强公司安置主战场在青礁地块,芦澳路C区建设只是为方便进出港口的车辆维修部的维修点。由于受黑社会阻挠,未能在青礁地块落地,后主办单位海投集团协商提出将青礁与芦澳路A区地块功能互换,华强公司在芦澳路A区建成了综合型的维修、检测设施。按照现行法规政策规定,临时用地不必也无法取得规划许可,然而,区城管局却以华强公司未取得规划许可为由判定芦澳路A区建设为违建。

卡车服务港是海沧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基础公共服务,惠民生、补短板,理应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一任把它做好。据了解,厦门自贸区获批成立以后,入驻企业迅猛增加,集装箱吞吐量逐年递增,但车辆维修检测配套严重滞后,海沧港区至今还未设立卡车和特种车检测机构,造成入驻企业维修检测难,有的企业车辆开至漳州、泉州检测,路途遥远,既增加了港口物流企业的营运成本,又增大了交通的安全隐患,企业苦不堪言。尤其,当前在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无疑给疫情防控增添了不必要的麻烦,也影响了复工复产工作的推进。

据华强公司负责人反映:“当时为尽快配合完成区委、区政府要求华强公司搬迁安置工作的任务,公司融资2000多万资金,在芦澳路A区建成了4000平方米包括环保车辆、特种车辆等综合型安全维护检测厂房及设备,并培训了近百名专业技术人员准备上岗服务,只待验收即可投产。投产后将将大大提高海沧特种车辆维修检测供给能力,显著提升港区的配套服务水平。但自从2015年下半年至今该安置项目未能投产,给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达5000多万元,造成企业经营已陷入绝境”。

政府安置民企为何五年未能落地 ——厦门华强公司的离奇遭遇

        华强卡车A区检测场地现已杂草丛生

卡车服务港搬迁安置是政府行为,不是企业的市场行为,如今“租期暂定四年”已过,华强公司历经5年无法完成整体搬迁安置落地,并最终背负违建罪名,守法经营、积极配合政府安置搬迁的华强公司无辜陷入破产死亡的困境,近百名员工面临失业,受害的不仅是企业、员工和社会公共利益,伤害的更是海沧区与厦门的营商环境声誉和政府公信力。然而,至今没有一位厦门市、海沧区领导到华强公司现场进行调研了解。

厦门华强公司事件在厦门和福建造成了不良影响,极大地挫伤了民营企业投资实体经济的信心和积极性,损害了海沧区与厦门的营商环境声誉和改革开放良好形象,严重伤害了政府公信力。

福建省政府政企直通车多次进行协调,中央媒体多次报道均无果。无论是中央关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出台,还是当前中央部署“六稳”、“六保”工作,着力保就业、保市场主体,都对海沧区毫无触动。2020年初,华强公司不得已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0年6月29日,本刊针对华强公司和厦门海沧区存在的相关问题,特致函致电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思明区人民法院回复称:目前案件已经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