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成都日报】;
一张静态照片,没有实体医保卡、没有支付密码,不法分子借助AI换脸合成动态视频,冒用他人身份激活电子医保凭证,生成付款二维码流窜药店购药套现。近日,温江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利用深度合成技术盗刷医保基金的盗窃案,4名被告人获刑,判决现已生效。
2023年春,成都、重庆多家医保定点药店接连出现异常消费:陌生人员出示医保电子二维码,批量购买高价药品,随后低价销赃,而医保账户持有人对此毫不知情。
随着调查的深入,一条依托AI换脸、分工明确的跨区域黑色产业链随之浮出水面。
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3月至4月,上游人员余某、李某(均另案判决)通过网络非法获取多名医务人员的身份信息、照片等资料,利用AI换脸软件将静态照片制作成可通过核验的动态人脸视频,冒用身份在政务APP注册、激活被害人电子医保账号,生成医保结算二维码。
账号和二维码准备妥当后,二人通过境外通讯软件联系梁某,由梁某组织人员线下“跑货”盗刷,变卖药品后五五分成。
随后梁某招揽刘某甲组建“跑货群”,刘某甲又邀约陈某、刘某乙入伙。团伙分工清晰,有人对接上家获取二维码,有人进店扫码购药,有人负责接送、转运药品,在蓉渝多地流窜作案。
经核查,梁某涉案金额61.6万余元,刘某甲52.1万余元,陈某、刘某乙46.6万余元,均属盗窃数额特别巨大。
承办法官表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属于参保人个人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利用AI换脸伪造人脸、冒用身份盗刷医保套现,属于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法院结合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涉案金额以及量刑情节依法裁判。
最终,温江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梁某、刘某甲、陈某、刘某乙五年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1万元至5万元罚金。其中刘某甲本案属于漏罪,与前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作案手机依法没收,四名被告人在各自涉案金额范围内共同退赔被害人损失。宣判后,梁某上诉后撤回上诉,二审裁定准许,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提醒:
“AI只是工具,绝非违法犯罪的免责牌。”法官提醒,深度合成技术有合法的应用场景,但一旦被用于伪造身份、突破人脸识别、窃取资金,就成为犯罪工具,组织者、实施者都必须承担相应刑事责任。这类新型案件跨区域、隐蔽性强,也为个人信息保护和医保基金监管敲响警钟。
医保基金是群众的“救命钱”,守护安全需要多方合力。参保人要牢记医保电子凭证仅限本人使用,不要随意向陌生人、陌生平台上传身份证和人脸照片,定期核查医保消费记录。一旦发现账户被异地激活、出现陌生大额消费,立刻挂失凭证、留存证据并报警。
定点药店要严格落实身份核验、大额购药登记、异常消费上报制度,遇到人证不符、集中购买高价药品等可疑情形,及时拦截预警,筑牢医保基金一线防线。
记者 唐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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