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554商家成首批“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创建总数全省第一

东莞554商家成首批“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创建总数全省第一

创建总数全省第一!东莞市消委会积极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承诺活动,南都记者3月15日从东莞市消委会获悉,目前,东莞全市共创建首批承诺单位554家,其中,“放心消费承诺单位”507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47家,创建总数为全省各市第一。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广东省放心消费环境建设,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作用,广东省消委会正在全省消委会系统开展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等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什么样的经营单位能成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南都记者了解到,申报“放心消费承诺单位”要符合以下条件: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及相关行政许可;有固定经营场所(电商须有正规公开的经营网址),并配备与经营规模相当的人员和设施;经营项目面向消费者,且与人民群众消费生活密切相关;近两年没有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经营异常状态)或企业失信“黑名单”。

东莞554商家成首批“放心消费承诺单位”,创建总数全省第一

此外,申报“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要符合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及相关行政许可;有固定经营场所,并配备与经营规模相当的人员和设施;经营项目面向消费者,且与人民群众消费生活密切相关等条件。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可向所属行业协会(商会、联合会)或经营所在地消委分会申请。

东莞市消委会表示,对已获得“放心消费承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称号的单位,市消委会及各消委分会、各行业协会将进行具体监督指导,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持续加强日常监督,实施动态管理,并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参与监督。一旦发现并经核实违反承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报省消委会进行摘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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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放心消费承诺单位”?

适用于所有在流通领域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经营者“放心消费承诺”内容包括“品质保证”“诚信保证”“维权保证”“其他保证”四方面,具体如下:

一,品质保证。不提供假冒伪劣商品,不提供“三无”产品,不提供不合格商品,不提供来源不明商品,不提供过期商品,不提供缺陷商品,不提供侵犯知识产权商品。

二,诚信保证。不作虚假宣传,不搞低价诱导;恪守服务承诺,履行合同约定;明码实价,明白消费;守法经营,诚信待客。

三,维权保证。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第一责任,提供便捷售后服务,高效处理消费纠纷,承担先行赔付和首问责任。

四,其他保证。在“品质保证”“诚信保证”“维权保证”的基础上,经营者可根据自身条件,作出更高更多、更有利于提高消费粘合度、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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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

适用于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资格,且于线下为消费者提供商品的实体店。实体店可根据自身实际条件及经营商品属性,自行确定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时限等,但须做到:

一,无理由退货时限不少于7日。

二,将“无理由退货”标识和适用无理由退货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流程、时限以及相关细则说明,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

三,将适用无理由退货商品和其他商品进行合理隔离摆放,并做好相关标记,方便消费者辨识。

四,在销售商品过程中主动向消费者告知无理由退货承诺,并详细说明无理由退货商品品种、范围、时限、流程等注意事项。

五,在提供消费者的购物票证上,载明无理由退货相关信息。

六,设置无理由退货受理专区,安排专人跟进,确保退货落实到位。

采写:南都记者 杨静雨 通讯员:东莞市消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