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周燕芳:建议进一步扩展医保个账产品,扩大家庭共济范围

3月4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获悉,在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太保战略研究中心主任周燕芳计划就“加大财税支持力度推进商业医疗险发展”提出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周燕芳:建议进一步扩展医保个账产品,扩大家庭共济范围

图片来源:受访者

“提升商业医疗险筹资能力,需进一步激发调动具有购买能力的企业与个人的购买意愿。”周燕芳提出,建议扩展医保个账产品清单、扩大家庭共济产品范围等,从筹资方面支持商业医疗险发展。

从全国支持医保个账购买商业健康险的24个省级地区上线的医保个账产品看,均以普惠性医疗保险产品为主,仅支持参保人在公立医院普通部就医,对于创新药械的支付能力较弱。同时,医保个账家庭共济范围受到限制,不少地区医保个账家庭共济功能仅支持购买惠民保类产品,而从实际情况来看,职工本人的基本医保待遇相对较好,且部分职工还享受企业补充医疗保障,本人的保障缺口较小,为父母、配偶、子女购买商业医疗险的需求较大,亟待扩大个账共济产品范围。

周燕芳还表示,当前我国出台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的企业所得税扣除政策,但从实践情况看激励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

根据《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39号),商业健康保险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仅为年平均工资的2%。按照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政策,平均收入10万—20万元人群,大致适用10%的边际税率,即大多数人购买税优健康险享受的年度税收优惠不会超过240元,税收优惠力度非常有限。随着税优健康险产品范围从单一医疗险扩大至医疗、长护和疾病等险种,且支持投保人为配偶、子女及父母投保,目前的税优限额在减轻全家投保压力方面作用甚微。

周燕芳建议,在税优健康险购买力较强的地区试点提高个人购买医疗险税优额度,例如上海地区平均工资为全国平均工资的1.9倍,建议试点在上海地区适当提高个人购买商业医疗险所得税税前扣除额度,以激发企业员工为自己及家人购买商业医疗险意愿。此外,她还建议加大商业医疗险财税支持力度,免将企业购买补充特需商业医疗保险费纳入工资总额计算、免征该部分保费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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