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多家博物馆公开征集抗击疫情见证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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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区博物馆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抗击疫情见证物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打好疫情阻击战,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无私奉献、英勇奋战,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涌现出许多防疫抗疫一线的感人事迹,产生了一大批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物件。博物馆不仅要“为今天而收藏昨天”,还要“为明天收藏今天”,有义务、有责任记录下抗击疫情中的点点滴滴,保留下这段特殊的记忆。为此,大渡口区博物馆现正式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抗击疫情见证物,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相关行政命令、文件

1、各级政府、各镇(街道)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陆续发布的行政命令、文件(原件)等。如:《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二十条政策措施》(渝府办发【2020】14号)、《大渡口区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分类防控工作实施方案》、《大渡口区疫情防控告示》(第二号)、《致全区医务工作者的一封信》等。

2、各部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下发的相关文件。如暂停营业通知、经营主体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原件)、《大渡口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工作的通告》、《大渡口区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复工复产疫情管控工作方案》等。

(二)相关实物

1、抗击疫情相关的防疫物资物品、宣传资料。如有代表性的横幅、标语、扩音喇叭、医护人员的防护套装、防疫管控工作笔记、消毒液喷壶、《给大渡口区返岗劳动者的一封信》、《致敬!大渡口抗疫一线爱心捐赠者》等。

2、测温仪;重要点位使用,有特殊纪念意义的测温仪等。

3、各镇(街道)、各部门制作发放的通行证,村、镇、街道、小区进出证、工作证、人员登记表等。

4、参加抗疫一线人员代表人物的请战书、火线入党申请书等。

5、受政府表彰的优秀人物在抗疫期间使用的、具有代表性的物品。

(三)社会人士以抗击疫情为主题创作的各类作品

1、为表现抗击疫情而创作的歌曲、戏曲、道情等文艺作品,需提供创作者亲笔签名稿和作品视频。

2、为表现抗击疫情创作的书法、绘画、剪纸作品。

3、表现抗击疫情的摄影、摄像作品。

(四)其他相关物件

二、征集方式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以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二)接受社会团体、机构、民间团体、个人的无偿捐赠,接受相关单位移交、调拨、划拨。(三)捐赠者须承诺为所捐物品的合法所有人或产权人(含知识产权),并提供捐赠物品的简要描述,包括时间、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并留下捐赠人姓名、联系方式。通告发布之日起先登记捐赠意向,疫情解除后再上门接收或由捐赠人送至大渡口区博物馆。(四)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将为捐赠文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五)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5月30日止。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钢花路302号附5号(君悦天下负一层,近轻轨2号线平安站)

联系人:大渡口区博物馆 藏品征集小组

微信公众号:重庆市大渡口区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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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博物馆面向社会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见证物

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后,全国人民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团结一心、共克时艰,凝聚起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强大力量。在这场特殊的战役中,江津市民涌现出许多抗疫英雄及感人事迹。为弘扬全民一心大爱无疆的时代精神,为明天收藏今天的感动,为保存重大事件历史记忆。江津博物馆在保障防控安全、不影响一线抗击疫情的前提下,诚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抗击疫情实物、图片和资料等相关物证,欢迎社会机构、团体、个人、企业积极提供相关见证物或征集线索。现将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相关行政命令、文件

1、各级政府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陆续发布的行政命令、文件(原件)等;

2、各部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下发的相关文件等。

(二)本次抗击疫情中使用过的防疫物品物件、资料

1、参加抗疫一线人员的请战书、火线入党申请书;

2、医护人员的防护套装、与家属的往来信件;

3、支援、帮扶湖北或疫情严重地区的物件、资料;

4、社区街道防疫管控工作笔记;

5、捐赠物品的外包装、发货单等;

6、小区进出证、工作证、登记表、测温仪、袖章、消毒液喷壶、宣传横幅等;

7、强制休息令、强制陪伴令。

(三)表现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有关的摄影、摄像作品。

(四)为表现抗击疫情创作的绘画、书法、歌曲等作品。

(五)其他与疫情有关的捐赠物。

二、征集方式

(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以及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二)接受社会团体、机构、民间团体、个人的无偿捐赠,接受相关单位移交、调拨、划拨。

(三)提供者须对照片、视频、实物进行简要描述,包括作者(所有人)、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并留下捐赠人姓名、联系方式。

(四)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博物馆将为捐赠实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鉴选后不予收藏的将原物退还。

三、联系方式

出于疫情考虑,有意向者请先致电江津博物馆联系人张老师,登记捐赠意向,待疫情结束后我馆将上门接收或由捐赠人送至博物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并长期有效。

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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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巴人博物馆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见证物

重庆多家博物馆公开征集抗击疫情见证物

▲征集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见证物倡议书。重庆巴人博物馆供图

2月24日,重庆巴人博物馆发布面向社会征集抗击新冠肺炎见证物的倡议,面向社会各界征集2020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见证物。

“搜集和保存与新冠肺炎病毒疫情有关物证,让其更好地发挥记录历史、宣传英雄、普及科学、教育社会的作用。”重庆巴人博物馆工作人员说。

征集实物范围包括:一线医务人员、各基层防控组织、各群众团体、企业和个人志愿者抗击疫情相关的防护用具(在不影响防控物资储备的前提下征集未使用过的)、诊疗记录、请战书、火线入党申请书、日记本、报名参战微信截图、防疫管控工作笔记以及小区进出证、工作证、登记表、测温仪、袖章袖标、消毒用具、宣传横幅、捐赠物品的外包装、捐赠品清单、社区隔离用设备、抗疫物资生产记录等;

各级政府机关部署抗击疫情文件、各部门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下发的公告、完整的疫情发布资料、宣传海报、有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科普材料、强制休息令、强制陪伴令、捐赠物品的发货单、个人捐款证明等(涉密文件除外)。

征集范围还包括:反映抗击疫情典型人物、典型事迹的摄影作品、录音、录像、小视频、纸媒报道等;为表现抗击疫情创作的绘画、书法、诗歌手稿、歌曲手稿等艺术作品;其它具有独特价值以及重大意义的实物。

此次征集中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博物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捐赠者须承诺为所捐物品的合法所有人或产权人(含知识产权),并提供捐赠物品的简要描述,包括时间、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并留下捐赠人姓名、联系方式。

经过鉴选决定收藏后,对捐赠实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捐赠证书。鉴选后不予收藏的将原物退还。

有意向者请先致电重庆巴人博物馆联系,登记捐赠意向,待疫情结束后博物馆将上门接收或由捐赠人送至博物馆。现阶段见证物可拍照发邮件,巴人博物馆审查后,见证物可顺丰到付。

征集时间自发布之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并长期有效。

上游新闻综合自大渡口发布、九龙坡新闻、江津文旅